2016年5月21日 星期六

忠於原作之一─原版的詮釋_小孩子的天地

詮釋=忠於原作+個人風格

我們在台灣家家戶戶有孩子在學習古典音樂,為了甚麼學習?如何學習?或說,為什麼要正確學習?都值得我們去重視


『詮釋』在音樂作品的呈現中,可算是作品的『精神與靈魂』,如何來詮釋一個作品的內容,絕對是演奏者應該關心並重視的問題。
音樂『詮釋』首先是遵照作曲家的原意為出發,再加入每位演奏者的情感、理性、判斷、經驗與天賦合而為一的,也就是這樣的結合,才造就出風靡全世界的音樂家與鬼才們。如鋼琴界的魯賓斯坦,霍洛維茲等等。
人文藝術的歷史是一個橫向時間軸,依照時間的累積發展與演變出不同的派別與風格;如何把當時音樂家的音樂盡可能地在我們的時代裡正確地呈現出來,是二十世紀之後演奏家的責任與使命。因此,使用甚麼版本變成很重要的一個環節,它關係到曲子的詮釋內容是否與作曲家的原意相同。
原作與音樂風格密不可分
有一種譜是盡可能與作曲家原來寫下的每個細節一樣(各位可不要認為理所當然)。作曲家的手稿譜常常寫得很亂,有塗改,或因創作靈感很多,譜得很快而導致筆誤或是寫得不清楚。另外,還有被遺忘的部分,例如同樣處有時有音量標示,有時又沒有。總之,各種狀況均會出現譜的不完整性。有一批研究學者專門在考古手稿譜的真實性與正確性,盡可能地將最可能接近正確的原樣呈現出來。舉例來說,Henle原典版就是一個將德奧作曲家手稿原貌呈現出的好版本之一。
還有另一種版本是詮釋後的版本。例如,某某人將自己認為最接近作曲者原意的演奏法用音樂語法標示出;或是因為得到作曲家本人的指導與溝通,將經驗用語法標示出來進而出版一本『已經經過詮釋』的版本。例如,巴哈創意曲有一本『布索尼』版本,就在裡面標式大量的語法與裝飾奏的彈法。如果各位把Henle, Peter, 布索尼的巴哈創意版本都拿出來比較,便可以看到譜上記載有許許多多的不同。
忠於原作的重要性
如果各位仔細地看譜並加以實踐,其實就可以彈出接近作曲者的音樂。作曲家的記譜法是非常大師級的,他們寫得很精準,每個音的長度、速度甚至輕重度都表達地很清楚,音樂的邏輯性很合理。(反倒是我們詮釋者自己的加油添醋,造成許多錯誤的音樂表現)。如果你能遵照每個細節去表現,其實就已經八九不離十了。可惜,大部分的player 沒有真正去思考這些內容並且實踐他們。假設你希望將莫札特彈得像莫札特而不是貝多芬或海頓,那麼大家就得要注意譜上的記譜的不同。不然,就可能落入每首曲子聽起來是一樣的風格。
比較不容易直接從譜上看出的,是『音色的詮釋』與『風格(Agogik)的彈奏法』。例如,史特勞斯的圓舞曲在演奏技術上並不太難,但是,有哪個樂團能比維也納愛樂更能詮釋其風格呢?這些屬於樂派或音樂家的風格,就很難在紙上談兵了。19世紀中期之後因為樂器製造的發展與進步,樂器發揮了更美的聲響,演奏技術也相對地跨越了一大步,因此從這個時期之後產出大量優秀的演奏家。
每個事物的學習,都應該有其意義與目的才值得。現今,我們在台灣家家戶戶有孩子在學習古典音樂,為了甚麼學習?如何學習?或說,為什麼要正確學習?都值得我們去重視。如果我們只是聽到家裡的孩童能彈奏『給愛麗絲』就滿足,而不在乎彈奏是否與樂譜上的內容相符,是否忠於原作的彈奏。如果一直停留在我們自己模式的古典音樂,將會與真實的音樂世界脫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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